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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分类施策 系统高效推动广东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清零”

时间:2024-04-10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我省“十四五”期间要完成7300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的硬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分区分类施策扎实高效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筹部署和长效推进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01 坚持规划引领,全局性统筹谋划修复任务
《通知》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为引领,持之以恒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助力我省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02 坚持分区分类,高效能系统实施修复工程
《通知》指出,分区管理,综合治理。结合我省区域发展格局和“三屏五江多廊道”生态安全格局,将全省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分区划分为四大生态修复区,在分区管理的基础上再针对分布相对集中、生态问题相似的图斑,划分为完整的修复区块进行综合治理修复。分类施策,精准高效。一是分类确定生态修复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荒则荒。二是分类选择生态修复模式,综合考虑历史遗留矿山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矿山种类、生态问题类型及严重性、修复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自然恢复、工程修复、转型利用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模式,一图斑(矿山)一策精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三是分类管理生态修复成果,对修复成果要实行分类台账管理。

03 坚持聚力共策,强担当有序开展修复工作
《通知》要求,积极主动,消除欠账;攻坚克难,创优争先。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关键之年、攻坚之年,是落实《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3—2025年)》突破之年、担当之年。以往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任务未完成的地市要查找问题,挂图作战,采取有力措施补足短板,尽早完成任务;各地市要凝心聚力锚定2024年任务目标,制定任务完成的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在全国创优争先,2024年底前完成自然资源部部署的7300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及早谋划,多措并举;强化管理,有序实施。各地市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要统筹用好各类支持资金,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模式;要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南岭国家公园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久久为功;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落实财政投入责任,做好财政资金保障,严肃财政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合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

04 强化监督管理,常态化落实检查指导机制
《通知》明确,我省已建立相关考核奖惩机制,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全省“百千万工程”年度考核评价工作以及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日常督查事项。省自然资源厅将定期组织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核查各地市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的数据真实性、实施成效、资金使用、工作质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并适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地市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文章来源:广东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