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剖析《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总结出档案文化传播应具备共享性、体验性和创新性的价值取向,将资源数据化、服务场景化和文化活态化作为发展向度,进而在实践策略层面上提出加强资源建设与管理、创新传播内容与形式、落实技术保障与支撑以及完善政策与标准体系一系列具体可行的措施,以期推动档案文化在新时代的广泛传播与深远影响。
引言
文化数字化已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战略选择,档案文化作为社会文化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正在积极寻求数字化转型之路,以期为塑造国家文化身份、增强民族认同感和提升文化自信注入不竭动力。然而,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传播的方式与速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逐渐暴露出传统档案文化传播模式的局限性,档案文化传播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尽管档案文化研究由来已久,在档案文化的内涵[1-4]与范式[5-6]、档案文化的应用与服务[7-11]以及不同视角下的档案文化建设[12-15]等方面具备一定的成果积累,但对于档案文化传播领域的研究力度尚显不足。恰逢其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响亮地提出了“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优秀创新成果享誉海内外”的宏伟目标,为档案文化传播指明了出发点和落脚点。档案文化,作为联结历史与未来、传承记忆与智慧的纽带,在中华文化大家庭中的地位愈发凸显。鉴于此,本文从三个维度出发:明确价值取向以引领方向,探索发展向度以拓宽路径,制定实践策略以落地实施,探讨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下,如何创新档案文化的传播方式,使之在新时代承担起新使命。
价值取向是主体基于一定价值观念而表现在行为上的取向,[16]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档案部门应紧密围绕《意见》的总体要求,将“以人为本、供给发力、创新驱动”作为思想和行动指南,着力提升档案文化传播的共享广度、体验深度和创新力度。
档案文化的特性虽历经变迁,却始终蕴含着对人类社会价值的深刻洞察。但由于档案工作本身的政治性色彩,以及较长一段历史时期我国对档案文化政治性的强调,[17]导致档案文化呈现出“官为本”的鲜明特色。随着时代进步与社会发展,档案文化开始将视野投向社会公众,致力于触达更广泛的人群,满足其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就如《意见》中指出,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化数字化为了人民,文化数字化成果由人民共享。”凸显了档案文化传播的共享性要求,强调档案文化及其数字化成果应成为连接人民、服务人民、由人民共同享有的宝贵资源。
一是人民主体主动参与档案文化共享。档案文化是在人与档案的交互过程中形成,[18]并在人际间的传递与对话中被不断赋予新的意蕴与价值,故而,其创造成果理应平等惠及每一位公众。顺应国家文化数字化的战略布局,档案文化传播的首要举措是利用数字技术打破地域桎梏,让档案文化资源得以跨越时空界限地高效整合与快速传播。随后,构建一个多元化、多维度的互动平台,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贡献。《意见》强调,档案文化的创造与传播应当是一个开放、包容、协同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学术机构、社会团体以及广大公众等多元主体与档案部门的携手合作,摒弃档案部门单向供给、民众被动接受“共享”的传统思维与行动模式,转而释放每一位社会成员的文化创造力与传播热情,共同推动档案文化的繁荣发展。
二是档案文化客体通过共享彰显价值。档案文化唯有广泛传播、全民共享,方能教育和感化更多的人。那些未能跨越界限、触达大众的档案文化表现形式,既无法启迪他人思想,也无法彰显其应有的社会教化力量。档案文化的价值只有放在历史与社会文化这个广大的背景之下才能显现,[19]因此,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驱动下,档案部门应致力于推进档案文化的全民普及与共享,优化档案文化资源的配置格局,激发公众的思考与共鸣,从而赋予档案文化更加丰富的时代意义和社会价值,实现“化人、开智”[20]之功能。
1.2 体验性:文化传播新模式。
以身体之,以心验之。体验性强调个体在亲身体验和理解文化的过程中对文化深层情感的感知以及对文化意义的主动构建,从而在个体与文化的互动中产生对文化的深刻理解和独到见解。[21]在国家文化数字化趋势下,以纸质档案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服务范围明显受限,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对档案文化快速、便捷、多元化获取的需求,因此,为“激活资源,增强文化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档案文化传播必须增强体验性,塑造新模式。
一是传播内容的体验性设计。档案文化传播的重点是档案,要植根中华悠久历史文化的深厚土壤,提供让人民群众满意和认同的档案文化产品与服务,紧扣红色基因传承、家国认同构建、历史记忆唤醒与群众关注热点,打造出具有专业性、大众性、文娱性的档案文化服务精品,[22]实现在传播优质档案内容的同时提升公众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浙江省海宁市档案馆策划了中小学生走进档案馆活动,在参观“潮起海宁—历史文化档案陈列展”后,学生亲身体验档案装订、整理、装盒及成长电子档案的制作过程,探索“体验档案文化”和“DIY档案”之旅。这一创新举措将海宁的档案文化资源与中小学生的日常生活场景相结合,让抽象的档案文化变得生动具体。可见档案文化内涵丰富多元,具有跨越年龄、身份、背景的广泛吸引力,关键在于档案馆如何将这些档案内容转化为公众可以体验、可以感知的文化形式。
二是传播媒介的体验性融合。从大众媒体时代到平台媒体时代,文化传播在内容、渠道、终端等多个方面完成转型。档案文化传播应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利用覆盖面广、受众基础大且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化展现形式,融合文本叙述、图像与音视频多感官呈现以及创意动画,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呈现体系。比如由四川省档案馆发起,22个省级综合档案馆联合主办的“江河奔腾红色浪潮”新中国成立75周年长江黄河流域档案宣传系列活动,以线下线上同步展览、媒体专栏接力展示、读档视频集中展播的立体多维宣传方式展现时代之变、发展之变、改革之变。[23]其中,《“江河奔腾 红色浪潮”—跟着档案走中国》专栏以“馆长致辞+IP人物探寻+City Walk(城市漫步)+档案馆接力”的模式为公众打造了多样化的体验环境,让档案文化走进公众视野。
三是传播受众的体验性定制。档案文化传播的受众,即广大的社会公众总是倾向于主动筛选并深刻记忆与其兴趣、需求相契合的信息,这就要求档案文化传播必须改变以往的“一刀切”模式,转而采用高度个性化、体验化的定制策略,通过深入挖掘并分析公众的行为数据、偏好模式及潜在需求,实现对公众需求的精准预测与动态响应。例如,由陕西省文物局陕西文物数据中心研发的“数字博物馆AI智慧机器人平台”能够通过视觉识别系统,匹配预设的嘉宾及领队信息,做到认识嘉宾并精准互动,提供定制化的参观接待讲解服务。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要求下,档案文化传播还需更进一步,力求针对公众的兴趣和偏好生成差异化的档案文化内容与媒介传播方案,精准推送并主动邀请公众深度体验档案文化。
1.3 创新性:传承与创新并重。
传播是促进文化变革和创新的活性机制。[24]档案文化蕴藏着许多中华传统文化元素,对其进行传播应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原则。一方面,要深入挖掘档案资源的文化内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另一方面,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资源进行创新开发,增强档案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是技术集成。档案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因为档案所记录的是已经发生过的既成事实,[25]而为了维护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其存在状态从被记录下的那一刻起就无法改变,无形之中为档案文化传播设置了传统框架的限制。然而,《意见》要求激活文化资源,就是要靠技术应用助力档案文化传播走出新路径,重新诠释、激活并利用档案文化资源,打造档案文化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形象。“跟着档案观上海”数字人文平台运用GIS与3D建模技术将《上海外国租界示意图》《上海南北市全图》等10余张不同时期的上海地图档案作为平台展示的地理背景,展现上海城市空间的变化,[26]为“静态”的档案文化赋予“动态”的生机。此外,档案部门还可以探索AIGC、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集成运用,打造“用户主导,AIGC辅助”[27]的档案文化数据服务平台。
通过剖析《意见》的任务部署,明确档案文化传播应聚焦三大核心推进方向:
一是强化档案文化资源库的构建与完善,确保档案文化资源高效整合;
二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体验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提升档案部门的文化供给能力;
三是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档案文化品牌形象,助力档案文化传播工作有效落地。
2.1 资源数据化:数据关联的档案文化资源库。
加快档案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档案文化传播的重要前提。为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跨馆际、跨区域、跨行业的档案文化资源互联互通,档案部门应建设完善的档案文化资源数据库,确保文化元素能够被精准地数据化提取,并进行精细化的加工处理。
《意见》强调,要“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汇聚文化数据信息,集成同文化生产适配的各类应用工具和软件,提供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标识解析、搜索查询、匹配交易、结算支付等服务”,布局未来档案文化传播方式,表明档案文化资源数据化势在必行。当前,档案部门普遍存在以自身能力局限及政策保障不足为由,对档案文化资源数据化工作持观望或拖延态度的现象,其根源往往在于畏惧其复杂而庞大的工作量。对此,可以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将这一宏大工程拆解为若干可操作的小项目,不仅能够显著降低单次任务的难度与压力,还有助于在逐步推进中积累经验、优化流程,从而有效缓解档案部门的实施困境。就如河南省档案馆依托馆藏中福公司档案构建数据资源内关联,以关联数据的方式发布,率先完成数字共享平台建设,[28]迈出档案文化资源数据化的关键一步。
档案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档案文化资源数据化策略,对于资源丰富的档案机构,可聚焦于特定档案文化元素的深度数据化,以点带面推动整体进程;而对于资源相对有限的档案机构,则应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如建立元数据集、实施统一资源标识符(URI)命名及采用资源描述框架(RDF)进行数据建模,[29]以此作为接入国家文化专网、融入文化大数据体系[30]的基石,为未来成为首批文化资源供给者参与国家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2 服务场景化:技术赋能线上线下融合体验。
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档案文化传播需要构建一个即时响应、深度互动、广泛覆盖的传播生态。互联网时代,档案部门纷纷入驻各大社交媒体平台,把档案文化内容平移至互联网,并在各个平台发布。然而,在视频内容日益主导,尤其是大屏显示技术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传统档案文化传播模式所提供的体验感已明显落后。此外,不同媒体平台都拥有其独特的属性与受众群体,简单地将同一内容不加区分地投放至各个平台,并不能真正构建起有效的媒体矩阵。这种做法忽视了平台间的差异性与受众的个性化需求,实则是一种低效甚至无效的传播策略。
鉴于此,档案文化传播模式亟须转型,需要“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在线上,通过”元宇宙”、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的应用,为公众提供身临其境的文化体验,如中国煤矿文工团在XR技术的加持下打造原创品牌“艺海拾遗”,在沉浸、流动的国风场景中以多维视角全景捕捉,实现真人与虚拟场景的动态融合,还原真实视觉效果,用创新的传播方式展现非遗的生命力。
档案文化传播也应学习借鉴此模式,力求技术、内容与平台全面契合,开创线上文化体验新纪元。在线下,注重实体展览、互动体验馆场所的建设与升级,营造出更为真实的“现场感”。[31]在场体验的真实感加上360度全景技术,就能利用人体对物理空间的本能感知引导公众穿越至连续、完整的历史场景中,从而显著提升档案文化传播效果。
上海市档案馆《唤醒》艺术影片项目通过裸眼3D技术将上海从开埠到解放的记忆浓缩成不同的片段展开,以馆藏档案为背景,结合历史事件的多维度影像呈现,对档案文化进行深度挖掘与再创造,可谓沉浸式文化体验的典范。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档案文化传播应聚焦于线上资源与线下体验的深度融合,构建互补共生的文化传播新格局。
2.3 文化活态化:跨界合作打造档案文化品牌。
文化活态化强调将传统文化置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使其在现代社会保持生命力并持续发挥价值。《意见》所倡导的“推动中华文化瑰宝活起来”战略目标,乃是呼吁档案文化传播领域积极寻求与各类文化部门及企业的跨界合作,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构建一个协同增效的综合体,以此促进档案文化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的自由流动与深度渗透。
一方面,跨界合作可以将档案文化与不同领域的文化元素相结合,创造出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文化产品。
江苏大运河档案文化联盟紧扣“红色、名人、工商”三大特色亮点,着力构建标准统一、覆盖全面、内容多样、结构优化、共建共享的大运河档案资源体系,旨在打造具备全球传播力与叙事魅力的档案文化精品,让世界听见大运河的悠远回响;杭州市成立了以“共谋理念、共商发展、共创品牌、共享资源、共推项目、共赢成果、共育人才、共建高地”为目标的档案文化联盟,推进杭州“城市记忆”品牌建设,让城市的历史与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熠熠生辉。各省市档案部门不谋而合,通过创新合作模式与手段,构建档案文化联盟、打造档案文化品牌,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文化数字化的号召。
另一方面,跨界合作也有助于挖掘档案文化的深层内涵和潜在价值,使档案文化在更广泛的领域,乃至在国际社会得到弘扬。
《南京大屠杀》档案成功申报为世界记忆遗产,正是中央档案馆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吉林省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及南京侵华日军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等七家机构紧密协作的成果。各馆所藏档案资料历史脉络清晰,记载翔实可信,相互补充印证,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真实地记录了日军在占领南京期间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也向世界传递了中华文化中牢记历史、珍惜和平,以及共同捍卫人类尊严的坚定立场。
此外,“数字敦煌”作为敦煌研究院与腾讯联合开发的数字瑰宝,复现了敦煌莫高窟的历史场景,打造了沉浸式的“数字藏经洞”游戏叙事体验,公开了敦煌遗书、壁画等文化素材,展览远播美国,成为一张靓丽的文化名片。跨界合作打破了传统档案文化传播的壁垒,通过与不同领域的专家、团队合作,引入新的理念、技术和方法,推动档案文化在内容、形式、传播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为档案文化活态化传承注入强大动力。
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档案文化传播不再是档案部门闭门造车,而是转变为一项需要融入广泛社会情境之中的系统工程。这一转变要求档案部门以更加开放和全面的视角,从服务平台搭建、传播手段创新、前沿技术集成,以及监管体系完善等多个维度,重新审视并推动档案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文化数据化是档案文化传播的转型之要。根据《意见》内容,档案部门应积极参与“构建中华文化数据库”,搭建档案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汇聚文化数据信息,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档案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
一方面,档案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应整合全国范围内的档案文化资源,实现跨地域、跨机构的资源共享。其首要任务是运用数据化手段加强对档案文化内容的深入解读与智能化语义再编排,进而将异构分布式的档案数据进行整合,形成关联数据,加深档案文化资源的整合深度,[32]确保其能够按照特定的逻辑关联被高效访问与利用,为档案文化的精准传播提供数据支持。
另一方面,档案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应具备高度的开放性与兼容性,便于“接入国家文化专网”,融入文化大数据体系,成为国家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放性要求平台开放档案文化数据并提供标准化的API接口,实现计算机软件之间的相互通信,[33]以提高数据流通效率,同时积极设立用户贡献机制、在线编辑工具等,鼓励公众参与档案文化的建设与维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丰富和完善档案文化资源数据库;兼容性则要求平台不仅能够支持多种数据格式的导入、转换与存储,还要具备高度的灵活性与可扩展性,可以借鉴英国国家档案馆PRONOM 4信息模型的成功经验,设计一套可定期更新与扩展的格式管理框架。[34]
通过实施这一框架,平台将能够在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快速发展中保持竞争力,灵活集成新增功能、适应数据量的增长和用户需求的变化,持续推动档案文化的数据化、网络化与智能化进程,确保平台长期稳定运行与可持续发展。
3.2 丰富档案文化传播形式。
形式多元化是档案文化传播的活力源泉。根据《意见》内容,档案部门应为公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的档案文化新体验,“拓宽文化数字内容分发渠道,加强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以培育新用户群体,推动档案文化的深度传播与广泛影响。
一方面,档案文化传播不应局限于档案原文的直接呈现。
为了更好地挖掘档案文化价值,彰显档案工作对于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必须对档案内容进行加工处理。档案部门不仅要提炼文化要素、整合文化资源,还要运用创新思维,将现代科技手段与创意表达方式融入其中,将原始的档案文献转化为既忠实于历史又贴近现代审美的文化精品。更重要的是,档案文化传播要激发公众亲身参与,体验档案文化的独特魅力。
湖北省档案馆以“青年学生实地体验档案修裱”为题打造档案修复工作坊,让学生们亲身体验档案保护修裱技术,了解和感受档案文化;“档案见证北京”展览采用线上虚拟展厅和线下实景布置双轨并行策略,线下配备视听触觉体验,线上再现主题展览与历史场景,利用沉浸式技术让公众近距离接触历史,了解北京的文化血脉。档案部门还可以结合展览内容设置档案文化讲座或发布会,邀请专家学者、档案工作者、档案文创产品创意团队与公众面对面交流,分享档案文化研究的新视角、新成果,揭秘作品背后的故事,让公众见证历史与现代的精彩碰撞。
另一方面,档案文化传播形式力求丰富多元,凸显现代感。
其一,精准把握各类媒体平台的独特属性。比如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主要以娱乐为主,受众以年轻人居多,适合创作一些容易有记忆点的档案文化产品进行传播,[35]采用“短平快”的传播策略,即内容精炼、节奏明快,激发年轻群体的兴趣与共鸣,确保档案文化得以高效传达。而相对专业、谨慎的内容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知乎等平台进行传播,[36]输出档案文化的深刻意涵,通过高质量的文章、深度解析和专业讨论,引导公众深入理解档案文化,还可以进一步增强用户体验,融入小程序链接等现代技术手段,打造虚拟展览、“元宇宙”展厅等交互形式,创造更全面、深入的档案文化体验。
其二,转变思维,合作共赢。档案文化本质是流动的、无界的,不是任何单一档案馆的专有财产,而是全体社会公众共有的宝贵财富。因此,档案部门应主动共享文化资源,加强与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农家书屋等文化教育设施,以及旅游服务场所、社区、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合作,搭建档案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让档案文化融入公众的文娱生活。
3.3 集成技术赋能档案文化传播。
技术集成化是档案文化传播的创新驱动。根据《意见》内容,档案部门应加大对“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投入力度,并积极寻求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前沿阵地深度合作,探索建设档案文化数字化科技创新平台,为档案文化传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一方面,技术保障档案文化传播流程连贯、路径多元,拓宽受众范围。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引入云计算技术,提升档案文化数据共享的容量极限,利用云盘的高效上传与共享机制,实现文化数据的无缝整合与快速传输;通过数据分析技术,对用户的查询行为、偏好进行深入分析,实时感知和预测用户对档案文化数字内容的潜在需求,[37]为用户提供适当、精准、智能的推送服务。比如根据用户的历史查询记录,智能推荐相关档案文化资源;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让公众通过自然语言与档案文化数据服务平台进行交互,实现自主学习。
另一方面,技术支撑档案文化传播创新表达、互动体验,增强用户黏性。通过XR与”元宇宙”技术融合,公众得以在虚拟环境中自由浏览体验、深入学习与高效利用档案文化资源;通过数字孪生技术与GPS精准定位系统对接,联通档案文化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传播路径,可以将公众身边的建筑物、街道乃至整个城市空间与档案文化内容相融合,让历史遗迹、文化故事以生动直观的方式跃然眼前,真正融入公众的日常生活,让档案文化传播更加贴近人心。
3.4 加强档案文化数据安全监管。
全链条监管是档案文化传播的坚实保障。根据《意见》内容,档案部门应加快制定与档案文化传播相关的“数据安全标准”,“对数据共享、关联、重构等主体实行准入管理”,为档案文化传播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档案文化传播内容的可管可控。
一方面,实施准入审核流程。
为有效捍卫国家文化安全,特别是在当前日益开放且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中,档案部门应明确档案文化传播主体的准入门槛与要求,特别是针对第三方机构的筛选标准。参与档案文化数据共享、关联和重构的主体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术实力,如档案管理、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专业认证或资格证书,确保其能够合法合规运用数据处理和存储技术保证档案文化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能够灵活运用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深入挖掘档案文化的内涵和价值。
据此标准,主体在申请准入时应先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准入申请,包括主体资质、技术能力、合规性等方面的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通过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需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专家对主体进行数据共享、关联和重构方案可行性和创新性的评审。
而后,将通过评审的主体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批准其参与档案文化数据共享、关联和重构等活动。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通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强化档案文化数据管理的专业性与安全性,确保档案文化传播内容的安全和有效。
另一方面,建立监管和评估机制。
在搭建档案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的过程中,档案部门作为文化安全的守护者和对文化安全要求较高的机构,应主动承担起制定文化数据监管和评估机制的责任。
这一机制应包括四项内容:
一是定期复审制度,即对已获批准入的主体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其在档案文化数据服务中的持续合规与高效运作;
二是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即对主体的档案文化数据共享、关联和重构等活动进行量化评估,如数据共享量、关联效率、服务反馈等,根据其贡献和效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以激励主体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三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在精准划分档案数据机密级别的基础上,按照主题、行业、服务等维度对档案文化数据进行精细分类,开展针对性监测,[38]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和合规问题;
四是对不再符合准入标准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主体实行退出机制,撤销其参与档案文化数据共享、关联与重构等活动的资格。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维护档案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的整体安全与秩序,确保所有参与主体均能在高标准、严要求的环境下运作,共同推动档案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推动下,档案部门应加速推进档案文化全面数字化与深度数据化进程,持续扩容提质、强化关联,实现档案文化资源从静态存储向动态流动、从孤立分散向集成共享的根本性转变,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和服务人民的心态,打造出既富有历史韵味又彰显时代特色的文化精品,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舞台上打响档案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