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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协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历史文脉保护?

时间:2021-02-23

导读

2021 年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其中,确定了广东省20个试点名单。目前地方大力实践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并取得了较多先进经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要关注自然空间,也要关注历史文脉。历史文脉关乎乡村发展形态、空间体系、文化肌理和建筑风貌等系统,传递着人们的历史记忆、生活智慧和地域特色。广州欧科结合土地整治实践对历史文脉保护这一议题进行探讨,以供交流学习。

本文将从当前国家和地方层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文件对历史文脉保护的指导进行分析,探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背景下历史文脉保护的相关工作要求。


一、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文件

自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从政策层面要求“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提出实行占用耕地不开发、复垦挂钩政策,到《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编制,土地整治在概念内涵与外延、规划设计与模式、潜力与绩效评价等方面都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地方在实践中通过组织土地制度和模式创新,也取得了不少典型案例。

2003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一以贯之地推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18年又部署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树立了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总结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久久为功,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试点,标志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式开启全国试点工作。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自然资发〔2019〕194号),围绕试点乡镇的选择,与规划的关系,区域的划定,任务的确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指标的认定,整治内容的审查和试点的监测监管,验收和评估,负面清单,信息数据在线备案,实施保障十二个方面明确了土地整治的核心问题。2020年地方大力实践土地综合整治,四川、安徽等省份就工作开展发布了系列通知。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767号),明确了各地上报的试点应突出工作的典型示范效应。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公布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其中,确定了广东省20个试点名单。

二、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对历史文脉保护的相关要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的内容是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在试点工作中,明确禁止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等。负面清单列举的情形之一就是“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文脉,在需要重点保护的传统村落搞不符合规定的拆建活动的”,出现该情况的不得纳入试点名单,已纳入试点或实施中出现该情况的,将调出试点名单。通过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

在一些省份的通知和实施意见中,也提到了历史文脉保护的相关要求。

安徽省《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到,“在建设用地整理中,要注重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元素,不得违规侵占林地”,“试点乡镇政府要保留村庄特有民居风貌、自然景观、乡土文化”。

四川省《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到,在开展土地整治时要“提高农房设计建设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巷空间的保护,注重保留乡村原有风貌”,在实施生态修复时要“加强乡村文化景观保护,鼓励开展特色旅游”。

广东省目前已确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名单,选择了整治潜力大、群众基础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未来也将进行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工作机制和试点实施方案的发布,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欧科建立了全省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对照20个试点区域,我们发现每个县域都有不少的古遗址、古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各类特色的历史文脉,需要在整治过程中高度重视历史文脉的保护工作,让特色的地方文化传承下去。

三、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历史文脉保护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深度挖掘和评估历史文化资源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数据调查等前期工作中,盘点和调查建筑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古宗祠、古民居等)、重要物质环境(村庄街巷、山水环境、古树名木等)、重要文化环境(地域文化等),完成数据汇总和填报,进行相关统计分析,挖掘出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点,从性质、质量、风貌、现状等多方面开展评估。

2. 历史文化价值归纳和阐释

从历史、艺术、社会文化等价值尺度,对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做整体性梳理,做核心价值的聚焦和演绎,融入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中。

3. 划定保护区划进行合理整治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阶段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新建设项目不得破坏原有格局与景观风貌。在后续的保护工作和市场化运营中,同样要保持历史文脉的原生性、鲜活性,进行提炼元素、文化传承、品质提升。

4. 动态监管和发布共享

随着互联网技术升级以及网络技术在社会治理和业务监管领域的应用,对现有历史文化资源保存和开发现状进行动态监管已经可以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借由动态监管,能够更便捷地对传统建筑等保护要素进行管理和信息跟进,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联通并高效开展整治、改造和运营等工作,可以推动乡村历史文脉的保护和价值发挥。同时,也能够将相关数据信息与当地居民和社会公众共享,进一步提升当地历史文脉的社会影响力,拓展文化传播边界。

广州欧科基于“保护利用”的文化遗产工作核心,结合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管理和应用方面的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地理信息、大数据、云计算和多媒体等技术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打造全链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为增强文化吸引力和传播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