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推动用地用林“一体审批” 要素保障“一次办好”
时间:2025-05-28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佛山市国土、规划、林业版块融合组建自然资源局,加快适应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要求,通过重塑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合并同类事项等创新手段,将用地和用林审批合一,由“串联审”变为“并联审”,推动用地用林审批“一体审批”,实现要素保障“一次办好”,有效缩短业务审批时间,大幅提升项目落地效率,也为建立健全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度提供成功实践案例。
一、一体谋划,统筹要素配置
改革前,用地指标由土地部门配置,用林定额由林业部门,用地、用林单位需分别向土地、林地部门提交两套申报材料。
改革后,用地用林由市自然资源局一体谋划、统一受理,同步摸排重点项目的用地指标、用林定额需求,科学合理配置用地用林资源,并实现一个部门受理、一个科室牵头、一个清单收件、一套材料申报。
二、一体勘测,降低报批成本
改革前,项目单位委托测绘单位对用地、用林范围进行单独测绘后,测绘成果分别作为申报材料之一上报土地、林业部门审查,土地、林业部门各自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改革后,项目单位可委托测绘单位对项目范围进行一次性测绘,确定项目占用土地的现状地类和面积,统一制作勘测定界报告,压减测绘次数,减少报批成本。同时,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农业农村、乡镇人民政府等建立联合踏勘机制,在土地现状调查环节对项目用林的位置和范围进行现场查验,平均压缩20%的现场踏勘时间。
三、一体公示,集成告知信息
改革前,项目需分别针对土地征收、林地使用事项到所在乡镇政府、村、村民小组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增加了报批前期工作时间。
改革后,精简合并公示流程,集中在公告栏张贴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使用林地公告,推动用地用林信息集成式公示,既有利于保障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权,又有效节省公示环节时间,平均压缩15%的公示时间。
四、一体审批,推动提速增效
改革前,采取先批林地后办用地的审批模式,林业部门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后,将其作为土地部门批准建设用地的前置材料,容易出现用地报批等林地意见等情况。
改革后,实行用地用林审查同步启动、同时审查、同频上报,市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发起部门内会审和部门间联审,相关科室依托相关业务平台同步完成用地和用林审查,平均压缩30%的审查时间,如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中试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从受理到作出用地、用林批复仅用时35天。
接下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要求,围绕建设项目全流程,梳理现行审批事项,重塑审批流程,实现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升级。
来源:广东自然资源、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