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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罗洞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时间:2024.05.06

为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广东全面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助力“百千万工程”。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的通知》,明确2024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向及重点,进一步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为更好地给各地提供可参考的经验做法,省整治中心对全省42个试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汇编,策划推出【全域整治·一域一策】专栏,以资借鉴。
今天推出的是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罗洞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关键词:整村搬迁、矿地融合。

 一、龙江镇基本情况

01 地理位置
龙江镇地处龙门县东南部,距离龙门县城14公里,东与博罗县公庄镇相邻,西与龙门县龙华镇相邻,南与博罗县横河镇相邻,北与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相邻。境内有省道 S259和县道X224,S2广河高速、G0422武深高速公路穿镇而过并设有出入口,处于粤港澳大湾区90分钟通勤圈内,交通便利。
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罗洞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1
02 自然资源条件
山地丘陵环镇分布,南部山地最为集中,中部、北部地势平坦,地形呈西南高东北低走势。同时,龙江镇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属于平陵-龙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龙江镇矿产资源丰富,凭借石灰石、重晶石、铅锌矿等矿产资源优势,龙江镇已经成为水泥原料的集中开采区,近年来已建立以水泥、石灰碳酸钙为主的建材工业基地。水资源丰富,境内的多处水库通过坑头河、邓背河等多处河流联系,形成丰富的水网。


03 社会经济条件

龙江镇下辖16个村委会和2个社区,下设190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约2.3万人。产业以一产和二产为主,三产整体较薄弱。一产方面,龙江镇主要农产品为优质水稻、苞心芥菜、梅菜、柑桔、石硖龙眼、火龙果、粉蕉、奇异果、无公害蔬菜等。二产方面,龙江镇主要为水泥和石灰建材业。

龙江试点整治区域涉及罗洞村、龙江村、广尾村3个行政村,共有57个村小组。截至2023年,三村地区生产总值约33197万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4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约64万元。整治区域内主导产业以传统农业为主,如罗洞村种植水稻、茶叶、土豆等。近年来新发展的产业有特色养殖业、规划建设蔬菜种植基地等。
整治区域需解决的问题

建设用地粗放利用。一是农村居民点分布较为散乱,用地不集约。二是村庄内部用地效率低下,新旧建筑混杂,既影响村庄整体风貌,也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三是产业用地不集聚,矿山开采点和加工厂分布散乱,尽管经过多次整治后有一定集中,但整体上仍处于三生空间无序散乱状态,工矿用地闲置低效、用地粗放,产业规模效益差。


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有待提升。一是农业配套设施不完善,难以有效满足今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配套需求;二是整治区域村庄存在脏乱差的现象,周边生态环境较差,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


产业发展遇到瓶颈。一是上窝石场矿区涉及占用耕地,急需补充耕地;二是矿山开采过程中大量剥离表土无处堆放问题有待解决,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需要大量土方回填,以消除矿山开采带来的地质灾害隐患。


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亟待治理。一是长期大规模粗放式开采导致了地面塌陷、土地损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影响矿区附近空气质量及村民出行安全;二是矿山规划布局不够合理,矿区前期采矿形成两个采坑、存在高陡边坡等问题急需解决,矿山各个功能区场地布局不够合理,停车区、机修厂、废弃物收集等杂乱无序,环境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二、项目总体情况

工作思路

试点以规划引领推动布局优化,引导形成“六区多点”空间布局(六区:即农业生产区、生态修复区、绿色矿山建设区、生态景观区、人居环境集聚提升区和产业集中区。多点:即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矿山生态修复、村庄搬迁安置、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试点整治区域内农用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高效集聚、生态用地功能提升,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
龙江试点按照一村一亮点的思路,以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从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及乡村风貌提升等任务角度出发,通过科学腾挪空间、推动布局优化,推进试点整治区域内农用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高效集聚、生态用地功能提升。

龙江试点整治区域功能分区图

龙江试点整治区域功能分区图


总体目标
通过全域统筹、整体设计,聚焦农房风貌管控、生态环境破坏等现实问题,龙江试点拟实施农用地整理约108公顷,建设用地整理约91公顷,生态保护修复约102公顷,计划新增耕地约23公顷,进行“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矿山周边村民小组进行搬迁和拆旧复垦,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配置,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治理,对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建设现代大型绿色矿山示范区。聚焦解决“矿地矛盾”,实现“矿地融合,绿色发展”的总体目标,打造矿山修复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龙门方案”。


进展及成效

落规划:一是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形成初稿。二是试点涉及的三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复。村庄规划与试点进行了耕地保护、村庄搬迁安置、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进行了用地布局与建设内容的充分衔接。

腾空间:一是对罗洞村鹤山等5个村小组进行整体搬迁安置,整村搬迁是龙江试点建设用地整治的重点内容,计划将5个村小组的搬迁安置地打造成龙江圩街新片区,整治后村庄土地更加节约集约利用,村庄布局进一步优化。鹤山村小组新村搬迁安置已完成,村庄搬迁安置成效初显;二是对工矿废弃地进行拆旧复垦,拆旧约8公顷,因地制宜复垦为耕地、林地等。

增耕地:一是开展1200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对区域内耕、林、草、园等地类进行综合整治,完善相关配套,消灭“插花地”,有效增加耕地和水田面积;在此基础上,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进一步推动小田并大田,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二是开展420亩集中连片的垦造水田整治工作,避免新增耕地零散分布,预计实施后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370亩。三是将土地整治工作与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充分结合,保障新增耕地和新增水田质量。

优生态:开展文塘石场、公塘石场、茶排铅锌矿、大围石场等4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共约102公顷,上窝石场绿色矿山生态建设已有初步成效,并于2021年被评为省级绿色矿山,初步实现从“满目疮痍”到“满目苍翠”。持续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三清三拆三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强活力: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由县政府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机制、实施保障措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机制。二是探索耕地建设性保护措施创新。划定集中连片区域开展全域全要素土地生态整治,确保实施后耕地集中连片。把土地整治与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充分结合,保障新增耕地和水田的土地质量。三是利用规划管控、产权激励等措施,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对于完成基础修复的区域,充分利用规划管控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支持政策,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发展旅游、康养等产业开发,利用周边闲置工矿用地进行综合设施配套。结合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投资运营。

导产业:一是计划修复公塘石场并改造为矿山生态公园,依托矿坑形成的湖面完善周边交通及配套设施,打造综合性镇域休闲公园。二是计划修复文塘石场并与邻近八字岩打造文旅融合景观区,充分挖掘其文化潜力。三是计划修复茶排铅锌矿并将其改造为工业用地。四是计划修复大围石历史遗留矿山,计划改造为物流园,引入相关物流企业。
 三、体制机制保障情况

01组织位置
龙江试点成立了龙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其中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其他职能部门及龙江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机制,不断优化工作实施路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02资金保障

充分利用试点项目支持政策,建立起“财政统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机制。一方面充分利用指标流转交易政策,合理制定项目计划,争取实施一批,验收一批,交易一批,实现滚动式资金投入。另一方面,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入社会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03其他保障

1.项目管理。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分类按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基础信息备案和在线跟踪监管制度,实行规划、立项、实施、验收、审计决算、事后评估的全程监管。


2.政策支撑。结合国家、省市对于试点工作实施的支持政策以及龙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各部门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程建设,探索以“土地整治+(产业、旅游、生态、城乡发展等)”等方式导入产业。


 四、经验模式

(一)整村搬迁安置经验模式

一是千方百计、积极稳妥推进整村搬迁安置。借助龙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整村搬迁安置工作。鹤山村小组是龙门县首个新宅安置房项目实施地,已率先完成新村搬迁安置工作,形成了“拆旧建新、以原宅换新宅”的“宅基地置换”新模式,同时完成了龙门县首例“原有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和新建项目不动产登记”手续,保障安置房土地利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在充分保障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村民居住条件改善及村庄用地布局集中。
二是多方面保障搬迁村民生活需要。计划将五个村小组的搬迁安置地打造成龙江圩街新片区,完善交通、幼儿园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赖屋等村小组搬迁后,计划对原有旧宅基地进行回收,结合村庄规划布局,适当预留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民宿、农家乐等产业;建立并完善收益共享机制,强化搬迁安置后村民的收入保障。通过村民组建车队与光大水泥企业签订运输协议,平均每个村小组每年收益200万元以上;土地租赁另外由光大水泥企业补偿租金每年800元/亩以上。鹤山新村商铺大楼计划用于出租,每年可收益约40万元。通过拆迁补偿、企业招工、组建车队与企业签订运输合同、鹤山新村6层商铺大楼出租带来的村集体收益分红等多种途径,搬迁村民的生活品质将显著提高并得到稳定保障。

 鹤山旧村与新村对比图

 鹤山旧村与新村对比图


(二)“土地、产业、资源”融合推动矿地修复

土地融合强调土地和矿产的统一管理,对于采矿废弃区土地使用权,大片废弃地复垦后形成农田,由当地政府将复垦后的耕地承包给农业大户,推动土地规模经营。


产业融合考虑产业之间的联系和区域可持续产业发展。根据区位条件科学分类矿区工矿废弃地修复对象,将建设用地指标集中到区位条件优越的矿区,借助矿山现存状况扩大规模,最后统一规划产业布局,实现矿区产业转型升级。


资源融合强调矿区资源和破坏的土地资源的协同利用。公塘石场等结合生态修复和地面旅游开发等,多措并举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同时规范采矿山企业开采秩序,创新运作模式,提高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合理利用建设采空区的剩余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三)绿色发展引领区域工矿废弃用地综合治理


试点基于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开展废弃工矿整治,形成“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的绿色生产模式。采用人工+自然的生态恢复模式,消除地质灾害,重新构建生态系统和生态景观。探索绿色矿山建设路径,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同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促进矿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上窝石场绿色矿山实施前后对比图

上窝石场绿色矿山实施前后对比图


(四)城矿乡统筹发展完善矿区基础设施建设

矿区作为独立的特殊区域,具有与城市不相配套的设施,通过加大对矿区和“双农”基础设施问题的投入、扶持,满足矿区的工人和周边广大村民享受到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基础设施的完善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因矿山开采带来的地质灾害和环境问题,缓解矿山企业和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


(五)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务实产业发展基础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开发整治区域内零星耕地后备资源,对农村道路和沟渠优化布局和整治,以适应大型机械进场耕作的要求。同时依托于集中连片开发整治基础,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主要凸显沿线绿道景观和田园乡野风情,打造集绿廊游憩、田园观光、农家体验、农田生产、果蔬采摘为主的田园综合体验区;以现代科技手段种植有机绿色瓜果蔬菜,开展采果休闲旅游,拓展生态、休闲、体验和观光等多种功能,增加三产产值。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龙江试点将继续扎实推进国家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快生态修复项目落地,推进文塘石场、公塘石场等四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落地实施。二是加快村小组整村搬迁安置工作,着手动员已搬迁村庄拆旧复垦相关工作,推进已搬迁村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采矿区整村搬迁工作进程,开展二阁楼等四个拟搬迁安置村小组的思想工作及搬迁动员工作,按照规划完善用地手续,开展安置点房屋的建设,推动整村搬迁工作见新成效,待五个村小组均完成整体搬迁安置后,实行采矿区矿坑回填。


文章来源:广东土地整治、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