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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举办文物政策法律培训班

时间:2024.04.17
4月16日,由国家文物局主办,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文物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承办的文物政策法律培训班在湖北武汉开班,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陆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陆进指出,本次培训班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文物政策法规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文物政策法规工作能力水平。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自觉将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刻认识做好文物政策法规工作对于文物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意义,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政策供给,增强全局观念,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政策引领和理论支撑。各位学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学思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推动文物政策法规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培训班课程由6位专家学者主讲,包括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路径、国家文物保护财政政策解析、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研究、健全完善我国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内容。来自中央有关文博单位、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文章来源: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